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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管理公告

本主题由 ning 于 2008-11-27 14:13 打开

论坛管理公告

    一、论坛禁止言论:

    1、禁止发表反对宪法,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;
    2、禁止发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,破坏民族团结,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;
    3、禁止攻击国家体制、政党或主要领导人;
    4、禁止散布社会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;
    5、禁止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;
    6、禁止任何人身攻击、污辱谩骂及无任何依据的诋毁、诽谤以及擅自披露他人隐私;
    7、禁止使用带有歧视、侮辱、猥亵内容的笔名以及冒用知名人物的名字,禁止注册多个笔名对他人进行攻击、离间、挑拨或恶意破坏论坛秩序;
    8、禁止重复张贴广告、无实际内容的广告以及恶意灌水。

    二、道德规范:

    1、请自觉遵守:爱国、守法、自律、真实、文明的原则;遵守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,自觉维护论坛友好氛围,拒绝不良行为。
    2、网友间应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。网友之间进行信息交流,严禁恶意欺骗行为。
    3、网友进行争论,应就事论事,有不同意见者必须尊重他人,友好辩论,禁止蓄意人身攻击、污辱谩骂。
    4、为尊重他人版权,网友在转载或转贴时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,如引起版权纠纷,责任自负,与本网站无关。

    三、法律责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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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!请各位坛友们也积极支持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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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~~支持偶们滴新论坛~~:lol
别看了..休长假..偶闭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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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victory:  新地方, 新氣象, 新運氣, 新新..
不提也罢 ,提了伤神。
***青山湖的同学, 看到偶请加偶,QQ:40645969****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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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申请版主在哪里申请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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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申请版主在哪里申请啊?

楼上的就在这里开新贴申请是的,支持你继续管理并发扬光大论坛的水吧
夜晚的徐徐清风,
是我思念的触角;
天上飘雨的日子,
便是我回忆的归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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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乡的一定支持。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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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大喊:支持绝对!!!
如果我死了,活过来的那一个又会是谁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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烦呀

改版了,我以前的贴子全没了,

改主换面,俺也换ID了,哈哈。。。。:lol


嘴里有刀 说破歌谣
千年恩怨 一笔勾销
生命潦草 我在弯腰
历史轮回 转身忘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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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努力发贴~~就回来了~嘻嘻
别看了..休长假..偶闭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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